贵阳贵安强工业指挥部办公室
贵阳贵安强工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阳贵安筑才卡(产业人才)认定目录
(制造业领域)》的通知
各市直相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贵安新区工信局、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人才发〔2024〕6号)文件精神,对在重点产业中的经 营管理、创新研发和技术技能骨干人才发放E-G 类筑才卡,现修订印发《贵阳贵安筑才卡(产业人才)认定目录(制造业领域)》(以下简称“目录”)。为充分发挥好《目录》作用,做好制造业领域筑才卡(产业人才)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参考标准
贵阳贵安制造业产业人才分为E、F、G三类,认定标准主要参考业绩贡献、创新能力、专业水平、薪酬待遇等,经认定后发放相应筑才卡(产业人才),享受配套政策服务。
二、认定工作分工
贵阳市工信局、贵安新区工信局负责贵阳贵安制造业行业产业人才认定政策咨询、认定等事宜;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待遇兑现等事宜。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目录》的宣传工作;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制造业企业的宣传力度,做到《目录》在本单位、本辖区全覆盖、全知晓。
(二)做好认定工作。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制造业企业的人才服务力度,认真做好制造业产业人才的初审工作,确保制造业产业人才应认定尽认定。
附件:贵阳贵安筑才卡(产业人才)认定目录(制造业领域)
贵阳贵安强工业指挥部办公室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4年10月30日
(贵阳市工信局/人事教育处:0851-87989047、87989048;贵安新区工信局/运行监测协调处:0851-88901535)
附件
贵阳贵安筑才卡(产业人才)认定目录
(制造业领域)
一、适用范围
贵阳贵安制造业产业人才分类认定对象为在贵阳贵安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中工作,具有制造业相关专业学科背景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从事研发、制造、管理、运营等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认定参考标准
贵阳贵安制造业产业人才认定标准主要参考业绩贡献、创新能力、专业水平、薪酬待遇等,经认定后发放相应筑才卡(产业人才),享受配套政策服务。
(一)E类
1.上年度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中的生产、技术、销售主要负责人。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企业中技术骨干、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
3.个人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股权激励兑换收益、分红激励收入合计25万元人民币以上。
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技能等级或个人持有发明专利3项以上。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F类
1.上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中的生产、技术、销售主要负责人。
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绿色工厂等企业中技术骨干、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
3.个人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股权激励兑换收益、分红激励收入合计2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技能等级或个人持有发明专利2项以上。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G类
1.上年度产值达到0.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中的生产、技术、销售主要负责人。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中技术骨干、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
3.个人年度税前工资性收入、股权激励兑换收益、分红激励收入合计15万元人民币以上。
4.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工技能等级或个人持有发明专利1项以上。
5.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其他
(一)税前工资收入范围:结合《关于加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 业职工工资收入管理的意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 统计年报)》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本标准所指“税前性工资收入”为申报人所在单位直接支付给申报人的劳动报酬总额,范围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劳动分红、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 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及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 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 分等。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及 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定义:“股权激励”为制造业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转让、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 权期权等方式,对符合企业股权激励标准和限制条件的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行为。“分红激励”为制造业企业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对享有企业“分红激励”权利的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