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贵阳大数据科创城   发布时间:2025-04-27   字体:[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编制了《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服务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zfbm/dsjkcc/zfxxgk/zfxxgkzn/202410/t20241031_86008819.html)”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党政办公室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组配分类构成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目录中组配分类设置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8个一级类别。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目录中其它分类详见《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目录》。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元数据为索引号、信息名称、信息内容、发布日期(发文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等。

二、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编制的《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门户网站具体网址:www.gaxq.gov.cn

当面受理点: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党政办公室)

地址: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A3栋1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电子信箱:gaxqgw@126.com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A3栋1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联系电话:0851-88511962

传真号码:0851-88511962

电子邮箱:gaxqgw@126.com

互联网联系方式:在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zwgk/ysqgk/ysqgksm/index.html),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550032

●受理机构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http://www.gaxq.gov.cn/zwgk/ysqgk/ysqgksm/index.html)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机关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的答复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8900032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百马大道中段16号(贵安新区市民中心B区8楼801室)

邮  编:550032